我省全国人大代表曾静萍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交建议,建议保护传统戏曲传承人。
建议认为,保护剧种首先是保护艺人,尤其是对知名老艺人和新生艺术传人。非遗保护工作近年来虽取得了一定成效,但也有不少问题有待完善,如,传承项目工作进展迟缓,传承项目经费的落实,传承人待遇低下,传承人传承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,监督传承工作部门的权威及专业性等。
为此,建议提高传承人的待遇,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环境;专业性地审批传承项目并落实传承经费;实施老艺人抢救性保护工程,抓紧对他们的从艺资料进行搜集整理,对他们的经验以文字、图片、录像等进行记录留存;针对传统戏曲招生难、生源少的问题,建议设立专款扶助项目;高度重视专业人才和后备人才培养,研究适合人才培养规律的戏曲中专体制、学制,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提升人才培养质量;明确传承人工作理念,规范传承人工作状态;将非遗项目列入义务教育及大中院校学习科目普及。
本报记者 郑昭 福建日报